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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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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1-05 09:1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72号)要求,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开展了我市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

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本着面向基层,统筹兼顾,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评选原则,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依据,综合权衡被推荐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经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北京市东城区工商业联合会被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

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1月5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11月1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飞

联系电话:(010)67121335-9733

传真:(010)67121335-9737

电子邮件:huiyuanbu715@126.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北京工商联大厦715室

邮编:100062


北京市评选推荐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